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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全市拆除“双违”项目4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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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7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制止“双违”联席办发督查通报
上月全市拆除“双违”项目43处

 

本报讯 (记者吴学清)7月17日,市制止“双违”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6月份全市制止“双违”工作督查通报:共新增“双违”51处,已拆除43处,面积7183.5平方米;市政府责成查封1处,已查封;7处未处理(正在履行法律程序)。同时,拆除存量9处,面积1820平方米。4月份,市政府责成拆除两处已到期,均未拆除。

6月份新华区新增“双违”项目3处,其中民房1处、经营1处、办公用房1处,均未处理;卫东区新增“双违”项目3处,其中民房两处、经营1处,均未处理;湛河区新增“双违”项目两处,其中幼儿园1处、地下车库1处,均未处理,市政府责成查封1处已查封,市政府责成拆除两处逾期均未拆除;新城区新增“双违”项目25处,均是民房,已拆除,同时拆除存量9处;高新区新增“双违”项目18处,其中民房17处、厂房1处,均已拆除。

目前全市制止“双违”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村民(个人)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设民房现象时有发生。如新华区焦店镇辛庄村北1处,未处理;市区矿工路与月台河交叉口路北(占用泄洪通道)、东环路与北环路交叉口路西200米各1处,均未处理;新城区滍阳镇闫庄村11处、夏店村8处、东滍村4处、肖营村1处、老宋村1处,均已拆除;高新区新南环路南(代庄村段)12处,许南路西侧(遵化店村)3处,建设路东段(张庄村)1处,叶宝路东段路北两处,17处已拆除,1处未处理。

通报要求,各区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新的“双违”项目的发生;严格按照市政府约谈的工作要求,对2015年10月份以来市政府的责成事项,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明确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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