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已组建的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完成督察进驻。
据了解,8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将分别负责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个省、自治区开展环保督察工作。
截至今日,8个省区均已召开督察工作动员会。动员会上,各组长强调,在具体督察中,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动员会上,8个省区党委书记分别作了表态讲话,提出全力做好督察配合。
根据安排,各地环保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左右。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省区环保方面的来信来电,受理举报电话已向社会公布,受理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