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7月11日,市公安消防支队抽调机关人员与相关部门人员成立6个联合检查组,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市公安消防支队要求各检查组实行“实名制”检查,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制度。
联合检查组主要对所有县(市、区)的医疗机构(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场所合法性、建筑防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用火用电、微型消防站建设等八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