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从7月11日起,我市开展黄标车闯禁行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市公安交管支队提醒:从12月1日零时起,市区城区、建制镇及周边区域全面禁止黄标车。
据了解,2014年、2015年我市分别划定了禁止黄标车和未粘贴环保标志车辆的限行区域。今年12月1日零时起,市区城区、建制镇及周边区域将全面禁止黄标车。黄标车限行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黄标车和未粘贴环保标志的车辆通行。对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和未粘贴环保标志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主管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员给予处罚。
另悉,从7月15日零时起,禁止黄标车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高速公路范围内通行。对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黄标车辆,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依法收缴,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