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午,离开庭还有10分钟时间,埋头整理卷宗的张莹看了看表,快速拿起抽屉里的梳子将头发扎起来,站起身子整理好衣服,立即变得严肃起来,温柔的面容中透着刚毅。
2006年,大学毕业的张莹进入湛河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由于能力强、肯吃苦,张莹的岗位角色也在不断变化。从研究室到民事庭,她年均结案过百件,连续两年被河南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再到刑事庭,张莹拥有五一巾帼奖等各种荣誉,如今31岁的她已经成为该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一起飞车抢夺案,一起非法容留他人吸毒案……”当天,张莹要审理3起刑事案件。
“高坐审判台,听诉辩双方辩论,一纸判决,是非既定。”张莹说,未进入法院工作前,她心目中的法官形象是高高在上的。可是,真正从事这份工作后,张莹才感受到法官也要“接地气”,也有多情多义的一面,需要学会用群众的语言和思维方式去解决群众之间的纠纷。
2014年夏天,她接手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卷宗很薄,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寥寥数语也很简单。被告人刘某在建房的过程中,因被害人李某阻挡,两人发生冲突。撕扯中,刘某致使李某受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翻阅完卷宗后,张莹意识到这是一起因宅基地纠纷而引起的刑事案件,出一纸判决书容易,但被告人一家和被害人一家比邻而居,案件背后的矛盾如何化解让她陷入了深思。
在走访中,张莹了解到,被害人家东边的一处空地在2013年被审批规划为被告人女儿的宅基地,被害人认为该块土地系自家多年管理,被告人一家不经商量就建房,实属过分。
“先把房子扒了,否则免谈。”第一次调解,被害人情绪激动,撂下一句话就走了。
被告人一方也不示弱,“宅基地是我的,想怎么盖就怎么盖,就是出了人命也要盖”。双方剑拔弩张,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张莹并不气馁,一边继续做被告人的工作,一边不厌其烦地跟被害人沟通,最终使双方同意调解。之后她和同事专门跑到现场,当着双方当事人的面进行实地测量。测量距离都符合规定,但双方还是互不相让。
“这样吧,我们试着分别从南边和东边一起开车过来,看能不能开进被害人的院子里。”为了缓和双方之间的气氛,张莹随即跳上车,准备亲自演示一下。看到张莹认真的样子,被害人扑哧笑了:“张法官你别试了,我们信你,这路能行。”
“那你还有什么问题。”张莹问到。
“他们新房的房顶排水会不会影响我家的房子、我家的排水怎么解决……”面对真心为他们考虑的张莹,被害人一点一点诉说着自己的顾虑。
“叔,你放心,我们可以共用一个下水道,你也可以自己建一个下水道,费用由我来承担。”看到被害人愿意“讲理”,又想到两家多年的邻里情谊,被告人的儿子主动说。
双方握手言和,案件顺利办理,这样的场景是张莹努力追求的最佳结果。
在张莹看来,基层审判和老百姓的联系直接而紧密,解决的是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纠纷,处在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前沿,所承担的工作最直接,责任也最重大。十年来,面对数量庞大的案件,她丝毫不敢懈怠,或刚正不阿依法审判,或柔情劝说……独立承办案件以来,她共办结各类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千余件,无一错案。 (本报记者 张亚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