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等1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时某某等人“天价过路费”案、李某某等6人重大贪污案、融宁丰煤矿重大责任事故及系列渎职案、5·25重大责任事故及系列渎职案……承办这些重大、复杂案件的竟是一位看上去有些柔弱的女法官——鲁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曾艳阳。
2004年,通过统一招考,曾艳阳进入鲁山县人民法院工作,在刑庭一干就是十几年,庭长张富兴说:“艳阳是庭里的顶梁柱,业务能力强,敢于担当,遇上重大、复杂案件基本上都由她办理。”
2014年,检察机关以刘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案件一到法院,被告人刘某某的亲属即组织人打着横幅到法院围堵上访,扬言若判处被告人有罪,就把曾艳阳告到省委巡视组,告到北京。并多次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对曾艳阳进行威胁恐吓,对审判工作施加压力。“无私便无畏。”曾艳阳说。针对非法采矿的专业问题,曾艳阳到湖北省地质勘测院找到有关专家进行咨询,又到河南省地质测绘总院找到对该案作出价值鉴定报告的鉴定人进行讯问、探讨。多次会同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和技术人员,一起到刘某某采矿现场进行勘查。为给出公正判决,她牺牲节假日休息时间就该案的法律适用及量刑问题反复推敲,仔细斟酌,并查阅了大量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法学名著、专家著述。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刘某某终于认罪服法,最终被以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曾艳阳说过一句话:“刑事法官的快乐就是用智慧去明辨是非,用关怀去化解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仇恨,使原本生硬、冰冷的刑事审判变得鲜活、温暖。”
在2015年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邵某案发后因伤情严重,仅医疗费就花了20余万元,最终却变成了植物人。被告人王某认为邵某主动下车存在过错,民事部分不愿赔偿,被告人的妹妹认为被告人无罪,曾到法院大吵大闹,到上级法院和省委巡视组扯横幅上访,并扬言要让媒体曝光。为此,原被告双方矛盾激化。一见面就吵架、动手。面对如此激烈的矛盾,曾艳阳没有退却,她对被害人儿子说,“放心吧,法院一定会给你们一个公道,一定会帮你们拿到赔偿款。”曾艳阳多次到被告人家中,对被告人的家人作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从邻里情义讲到社会安定团结,从相关法律讲到有关本案的证据。针对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不服、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情况,曾艳阳两次到省公安厅找有关专家咨询,化解了被告人及其家属心中的疑点。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曾艳阳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终于打动了双方当事人,经过几十次的悉心调解,被告人终于认识到由于自己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表示认罪服法,真诚悔罪,主动将赔偿款交到被害人手中,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被害人家属看到被告人在法官的说服教育下已真诚悔罪,主动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长达8个多月的激烈矛盾纠纷终于得到彻底解决。
曾艳阳多次获得“调解能手”“办案标兵”“先进工作者”“平安河南巾帼调解之星”等荣誉称号,2013年被市人民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201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5年被评选为市“优秀法官”“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
(本报记者 常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