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市政府办近日印发《2016年度平顶山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提出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重点河流、重点断面为重点,以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为抓手,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各项工作。
《方案》提出,2016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要达到52.6%,劣于V类水体比例不高于21.1%,白龟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8%,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
按照《方案》,市环保局依法取缔或关闭“八小”企业,7月底前完成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排查,开展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9个重点污染行业排查。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市住建局将依法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完成污泥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改造规划任务,鼓励市、县两级共建共享污泥处置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并取得相应的环评审批。市畜牧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于11月底前完成畜禽禁养区、限养区范围的调整工作和列出禁养区需关停或搬迁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清单。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制定畜禽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关停或搬迁方案,于2017年底前依法全部关闭和搬迁畜禽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市住建局会同市水利局负责对城市河流开展整治,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制订黑臭水体总体整治计划,针对各类黑臭水体逐一组织编制整治方案。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市区建成区内黑臭水体的垃圾清理、截污纳管工作,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