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本报讯 (记者邱爽)7月4日,记者从市财政局监察室了解到,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党组迅速研究布置,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治理对象为全市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整治内容为2013年、2014年、2015年度各级财政安排的所有涉农财政资金,包括对涉农项目投资、惠农补助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其他年度。专项治理的重点是,整治查处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挪用、贪污等问题;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在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用、耕地流转、低保医保、强农惠农补贴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违规侵占和处置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或处罚群众款物等问题;在办理相关财政事务时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小官大贪”等方面严重违纪的突出问题。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16年5月至12月。目前市、县财政部门正在根据自查结果开展重点检查工作。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0375-2627629、pdsczjjc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