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 通讯员董芳)7月4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从本月起,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将全面推行,这是继5月1日“营改增”之后的又一重大财税体制改革。目前省地税局已科学测算出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的适用税率和换算率,我市企业资源税平均税负较改革前有望下降。
据了解,我国的资源税开征于1984年,1994年起确定为普遍征收、从量定额的计征方法。但此方法弊端明显,价格上升时国家资源税收入没有增长,而下跌时企业税负会增加。此次改革的核心是从价计征,即以课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为计税依据,相对于从量计征,从价计征具有“自动稳定”税收收入和调节经济的功能。
为了此次从价计征改革,在税负测算工作中,市地税局通过加强与政府矿产品管理、财政、国土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税企座谈等形式,对全市黏土、砂石、耐火黏土、铁矿、井矿盐、铝土矿、石灰石、硅灰石、花岗岩、石墨、页岩和萤石等12个应税资源品目选择典型性纳税人,采集近4年的原矿开采量、销售量、单位销售价格、销售收入、原矿单位生产成本、利润率、实际缴纳的资源税及其他各类地方性收费情况,共测算企业生产经营及税费缴纳数据2000余条,均衡科学地得出各资源品目税率和换算率,为制定税率及相关办法提供决策依据。
据测算,预计2016年6月到12月资源税总额降幅为15%。从测算情况看,本次资源税改革达到了实现企业整体减负、促进企业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生产环境、有利企业长远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