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郏县,有这样一位法官,他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用公正书写着对法官事业的热爱,用执着诉说着对法治梦想的追求,他就是郏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培森。
今年33岁的李培森于2008年10月进入郏县人民法院工作。在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5年间,他没有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却以一个个案件赢得了同事和群众的赞誉;他没有震撼人心的豪言壮语,却多年如一日奔走在刑事审判一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无私奉献、任劳任怨,树立了新时代法官的光辉形象。他办理及参与审理各类刑事案件350余件,无一引发上访,无一发回重审,多次被评为郏县人民法院先进个人、办案能手、办案标兵,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5年4月,省公安厅在侦破“皇家一号”案件过程中,深挖出该犯罪集团主要成员还涉嫌从事开设赌场犯罪。在审判阶段,上级法院指定郏县法院审理此案,即邵某等48人开设赌场一案。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时间跨度长,案情错综复杂,审理难度大。李培森迎难而上,承接了该案。他深知,法官肩上是人民的重托和组织的厚望。他暗暗定下目标:“要干就干最好”。针对案情复杂的客观情况,他放弃正常休息时间,连续两个多月日夜奋战,详细阅读卷宗、制作阅卷笔录、梳理证据材料、召开庭前会议、拟定庭审预案,竭尽全力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得井然有序。该案庭审持续5天,每天庭审时间都在10个小时左右,连辩护律师都感觉有点吃不消,而庭审结束后,合议庭人员还要总结当天开庭情况,研究制定第二天的庭审方案,往往结束时已到次日凌晨。由于准备工作到位,庭审有条不紊推进,各被告人根据其犯罪事实及情节准确定罪量刑,及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庭审受到了辩护律师和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领导的高度赞誉。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不但要坚守法治信仰,还要常存人文关怀,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社会的温暖。如果法院怕麻烦而置人民的合法权益于不顾,老百姓还去哪里寻求公平?”李培森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2014年,位于郏县茨芭镇山区的一处新农村建设工程竣工了,不少人拿出全部积蓄争相购买。然而随后村民却发现,建筑商没有建筑资质,建筑质量存在问题,而负责此事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两人因在建设过程中收受建筑商的贿赂而案发。村民们发觉上当受骗后义愤填膺,开始群体上访。李培森深知农民的血汗钱来之不易,他和合议庭成员对案发地一次次走访、调查,一遍遍向村民解释暂不能入住的原因。最终,不仅将行贿人、受贿人处以重罚,村民也因为少花了冤枉钱而对李培森深怀感激。
满怀敬畏之心,常修立身之德,凭借着对法律职业的热爱与忠诚,对审判事业孜孜不倦的积淀,他收获着对工作、生活满满的感激和肯定。今年3月,又一起较大案子摆在了他的面前。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资金2200余万元,集资参与群众达120余人,卷宗20多册。李培森意识到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重要性和向群众宣传的紧迫性。他不仅对这120余人的借款合同、数额、银行流水账单进行一一核对、统计,还加班加点对20多本卷宗一一认真审阅,面对每天纷至沓来的集资参与群众的询问,他更是一一耐心解释回答,讲述非法集资的害处。在开庭当天,能够容纳200多人的审判庭座无虚席,开庭审理工作进行了一天时间,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成功起到了“宣判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
上级的认可,群众的信赖,给予了李培森莫大的动力,也使他加倍热爱人民法官这一神圣的称谓。因为这份热爱,他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因为这份热爱,他手执正义之剑,评判着善与恶,罪与罚;也正因为这份热爱,才使他激情不减,用满腔热血浇灌着这片多情的土地。
(本报记者 田秀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