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6月30日,据市住房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区2016年第一批公租房拟保障家庭正在进行公示,群众若对公示家庭及人员保障资格有异议,可于7月5日前向市住房办举报。
经申报家庭网上申报和各区、各申报单位以及市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心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共有484户920人拟纳入市区公租房保障范围。按照要求,市住房办对这些申报家庭予以公示。如果公示无异议,市住房办将把房源分配至各区、各申报单位,各区、各申报单位负责分配到户,并将分配结果报市住房办备案,市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入住手续。
我市公租房申报工作仍正常进行。凡在我市稳定居住6个月以上的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和住房困难家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公租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含无住房和自有住房已出售或产权转移1年以上),以及根据房屋鉴定应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需紧急救助;单身申请应年满18周岁,申请人应当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及独立生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