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为了防范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水质污染风险,确保调水水质安全,近日市环保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平顶山市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沿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确保调水水质安全为目标,以整治违法违规排污单位为突破口,点源整治与面源治理并重,阶段集中治理与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相结合,努力建立完善水质保护长效机制,确保总干渠水质安全。
《方案》提出,整治范围是我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沿线一、二级保护区域。包括叶县、鲁山县、宝丰县、郏县共4个县19个乡(镇、街道)。保护区总面积501.03 平方公里,其中一级水源保护区总面积30.61平方公里,二级水源保护区470.42平方公里。通过整治,努力使我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水质与上游来水水质保持一致。
在中线总干渠两侧一级水源保护区内,严格执行下列规定:禁止建设任何与中线总干渠水工程无关的项目;禁止向环境排放废水;禁止倾倒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禁止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农业种植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和环保规定、标准的高毒、高残留农药。
在中线总干渠两侧二级水源保护区内,严格执行下列规定:禁止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渣类污染物;禁止新建、扩建污染较重的废水排污口,设置医疗废水排污口;禁止新建、扩建污染重的化工、电镀、皮革加工、造纸、印染、生物发酵、选矿、冶炼、炼焦、炼油和规模化禽畜养殖以及其他污染重的建设项目;禁止设置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危险废物等集中转运、堆放、填埋和焚烧设施; 禁止设置危险品转运和贮存设施、新建加油站及油库; 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和环保规定、标准的高毒和高残留农药;禁止将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的水人工直接回灌补给地下水;禁止采取地下灌注方式处理废水;禁止建立公共墓地和掩埋动物尸体; 禁止利用沟渠、渗坑、渗井、裂隙、溶洞以及漫流等方式排放工业废水、医疗废水和其他有毒有害废水;禁止将剧毒、持久性和放射性废物以及含有重金属废物等危险废物直接倾倒或埋入地下。已排放、倾倒和填埋的,按国家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限期内进行治理。
此外,穿越总干渠的桥梁还必须设有遗撒和泄漏收集设施,并采取措施防范交通事故带来的水质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