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6月22日市住房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经住房、公安、工商、财政、税务、社保和民政等部门联审联批,市区有340个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通过复审,拟继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目前,这些家庭的信息已经在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上公示。对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7月1日前向市住房办举报。
网上公示家庭的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实物配租房屋信息等内容。公示期满后,市住房办将对无异议的家庭给予保障资格。对有异议的家庭,住房保障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进行资格认定。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传媒集团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