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田秀忠 通讯员苗广垒 权亚红)记者6月20日从卫东区纪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好转,该区纪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围绕三类重点人群展开:涉农、执法、监管、公共服务部门的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街道、基层站(所)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行政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居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此次专项整治着力排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着力查处一批违规违纪的基层党员干部,着力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确保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此次专项整治从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主要查处八类问题: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挪用、贪污等问题;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在贫困对象的认定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基层党员干部违规侵占和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基层党员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流转、低保医保、强农惠农补贴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或处罚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问题,以及“小官大贪”等严重违纪问题。
去年以来,该区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29件,党政纪处分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