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近期市工商局对电动车市场开展集中整治和调研活动,发现市场上销售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存在一定的问题。6月20日,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买三轮、四轮电动车一定要谨慎。
市场上销售的三轮、四轮电动车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没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和生产标准,不能上牌,也不允许正常上路行驶。消费者购买该类车辆上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三轮、四轮电动车车速快、安全性能不可保障,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且该类车辆无法正常享受国家强制性保险和商业投保理赔,严重威胁交通参与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和出行安全,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轻信商家发布的“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要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的交通工具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