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县纪委对2015年以来因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不力,导致本单位发生1名以上科级干部或两名以上一般干部被纪律审查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并进行了通报……”6月19日,郏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海涛介绍说,日前,该县纪委专门下发文件对该县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34个单位进行通报,并对涉及的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约谈提醒。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全县“四风”问题,郏县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九项保障制度的意见》,明确九项保障制度、26项具体内容,出台清单细化“两个责任”和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内容,确定标准。郏县采用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促使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此外,郏县还出台《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究”责任倒查制度的暂行办法》,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本单位、本系统发生多次或多人违规违纪问题的,由下至上逐级追责。
“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有的单位去年以来仍有多名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违反党纪党规被纪律审查,问题突出,说明这些单位没有把‘两个责任’真正担起来,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严重不到位,暴露出这些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意识淡薄、责任缺失、纪律松弛,很有必要对这些单位敲响警钟。”张海涛介绍说,自去年1月至今年5月底,郏县共有34个单位120人(其中科级干部64人)因违规违纪被处分,个别单位出现一个单位共有7名科级干部、13名一般干部被纪律审查的严重情况。
为使警钟长鸣,日前,郏县纪委聚焦“两个责任”,专门下发文件对该县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34个单位进行通报,由该县纪委书记亲自对34个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党政一把手一一进行约谈提醒。
据介绍,下一步,郏县纪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的监督检查,对问题依然突出、案件一再频发、履职持续不力的,将严格实施问责和“一案双究”,通过严肃责任追究,倒逼、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