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温书功 通讯员宁建鹏)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在会上,郏县被授予“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这是继去年郏县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之后,再次荣获的法治建设方面的国家级荣誉。
近年来,郏县始终坚持“抓法治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在“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从创新载体出发,将法治创建工作与“法律六进”等活动相结合,组建了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团、法律顾问团和法律志愿者队伍、法治文艺宣传队伍,不断加大对机关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普通群众等的普法教育力度;在全县中小学中深入开展了以“制作一个法治橱窗、聘请一名法治副校长、组织观看一部法治宣传片、开展一次模拟法庭活动、组织一次法治知识竞赛活动”等为内容的法治教育“五个一”活动。目前,该县中小学已配备法治副校长145名。
此外,该县还深入开展了产业集聚区法治创建活动,制定了《关于在产业集聚区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各企业设立依法治企办公室,通过开展法治宣传讲座、送法进企业等形式,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意识和广大职工的法治观念;以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履行义务、维护权利的能力,涌现出省级民主法治村12个、市级民主法治村25个。
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该县还坚持用法治文化感染人、教育人。他们在城区主要路口和高速公路旁设置法治宣传牌匾、法治文化墙,在县产业集聚区建设500多米长的法治宣传长廊和法治文化苑,在县城休闲广场和20多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印制《“六五”普法知识读本》等书籍6万余册和法律宣传资料5万余份,利用集市、庙会、节日等,开展“送法赶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