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以来,郏县纪委在坚持“纪挺法前”的同时,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新方法,运用“早、细、快、严、实”五字工作法,不仅提升了纪检监察工作水平,而且也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
“早”即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为及早发现和处理问题,该县纪委健全了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完善了信访苗头排查化解、委局领导定期接访和分析信访形势等制度,在积极搭建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受理信访举报平台的基础上,开通了“15937512388”手机短信举报。为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该县通过任前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谈话方式,在全县分级开展“廉政大约谈”。为使信访存量“零积压”、增量“零暂存”,该县对排查出来的信访苗头和受理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当天登记,重要信访问题线索当天审批并下转至办案单位,对时效性强、证据容易灭失的,立即按程序进行调查。去年以来,该县两级纪检部门共开展廉政提醒谈话4045人次,处理信访苗头性问题47件次,约谈党委书记、纪委书记12人次,函询党员干部26名。县纪委共受理纪检监察业务内信访举报194件,排查上报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案件27件、疑难信访案件1件,并全部办结。
“细”就是细受理、细调查、细反馈。在受理群众举报时从“细”入手,认真听取、深入分析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以及被反映人所在单位情况;在启动初核程序前,要求其将所反映的问题及掌握的证据一次性告知,做到一次性反映、一揽子受理,去年以来共“一揽子”受理信访案件材料23件,目前办结22件,正在办理1件;在案件调查时,不放过任何细节,将问题查细查透,将客观证据掌握全面,坚持做到“三个不结案”:没有经信访室把关签字的不结案,没有经审理室审核同意的不结案,没有经主管领导签批同意(或纪委常委会、局长办公会)结案的不结案。去年以来,该县纪委所办案件申诉复议为“零”。
“快”就是案件查办快、审理快、曝光快。通过直查快办、信访室督办、协作区交叉办案、领导包案等方式,加快案件查办进度;对线索清楚的信访案件,要求在一个月内办结,案情复杂的信访案件办理时限不能超过两个月;对因案情重大、取证难度大不能按期办结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报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延期;对农村重访、集体访、越级访等信访案件,凡调查组办理完毕的,第一时间移送审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提交常委会(局长办公会);对已经查实并结案的信访案件,第一时间在“清风郏县”微信、廉洁郏县手机报等公众平台上曝光。去年以来,该县纪委共通报违规违纪案件67起160人,达到了“问责一个、教育一片、警醒一方”的效果。
“严”就是在责任追究上要严。在加强对信访干部监督管理的同时,对“三种人”及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从严查处、不留情面;认真执行一案双究和责任倒查制度,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本单位发生多次或多人违规违纪问题的,由下至上逐级追究党委和纪委相关领导的责任。去年以来,该县纪委共通报“二要”案件办理情况4次,对3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约谈党委书记、纪委书记11人次,党政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16人。
“实”就是工作过程贯穿一个“实”字。对来访群众坚持一张笑脸让座、一杯热茶问候、一颗真心倾听、一席暖话解惑、一个答复明确;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内的问题,依规依纪认真办理;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问题,用群众语言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信任;针对部分家庭生活困难的信访人,通过协调民政救济、社会救助、司法援助等方法,给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扶;对群众来访信件,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普件快办的原则,做到矛盾面前不绕行、困难面前不躲避。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共受理纪检监察业务内信访举报194件,立案121件,党政纪处分198人,其中乡科级50人(正科级22人,现职党政一把手7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
(宁建鹏 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