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底洞”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一笔8000元的“校园贷”债务在半年内经过借款、还款、再借款,最后总还款金额竟高达8万余元,此前郑州一名陷入“校园贷”纠纷的大学生不堪重负跳楼自杀,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记者深入河南、江西等地的多所高校调查发现,名目繁多的校园网络贷款方式日渐风靡,一些具有高利贷性质的借贷平台令不少学生陷入困局。
千元“贷款”滚成万元“欠款”
“如果社会贷款进入校园没那么容易,办理校园贷款程序没有那么简单,我的孩子也不会被高利贷逼死。”郑先桥说。今年3月,他上大二的儿子小郑因不堪高额“校园贷”重负跳楼自杀。
据校方通报,小郑为偿还网络博彩和炒股欠下的债务,借用、冒用28名同学的身份信息,分别在“人人分期”“优分期”等网络平台购买高档手机用于变现,在“爱学贷”等贷款平台申请贷款,涉及金额共计58.95万元。
小郑的经历并非孤例。记者调查发现,“校园贷”在多地高校呈现多样性、普遍性、热度高等特点。
据业内人士介绍,许多网上金融借贷平台头顶“资助困难大学生”“支持大学生微创业”等名义给学生借款,实际上却是做着“挂羊头、卖狗肉”的行当。
贷款成了“无底洞”
打着“申请便利、手续简单、放款迅速”的旗号,不少学生被吸引参与。然而,这些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大多存在“信息审核不严、高利率、高违约金”的特点,学生容易陷入“高利贷”“连环贷”陷阱。
“第三方校园借贷平台大多是高利贷平台。”长期关注“校园贷”的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一些第三方校园借贷平台利用学生金融知识匮乏以及虚荣心态,钻监管的空子,打法律擦边球谋取暴利。
他以学生分期付款购买电子产品为例说明,商家向学生收取的费用不叫利息,而称作“服务费”,这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高利息。例如一台4000元的手机,学生使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需要实际支付的总金额能增加20%。
斩“黑手”还需多管齐下
“流行于校园内的第三方贷款平台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一个监管盲区。”江西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高发的“校园贷”案件,2016年4月,教育部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实时预警、应对处置机制。
通知明确,各高校要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联合银监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的拓展情况;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队伍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各方要及时提醒风险,及时预警。
专家认为,更重要的是规范网络借贷平台,严格管控其资金流向渠道,确保资金被合法利用。一方面,应严格审核借贷平台资质,提高贷款公司的准入门槛;另一方面,限制网络贷款的利率,特别是针对大学生的网络借贷利率不能高于一定水平。
(据新华社南昌6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