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 记者14日从国家卫计委了解到,针对个别地区疫苗预防接种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国家卫计委发文要求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对预防接种服务模式、服务周期、人员资质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强调,各地要规范接种单位设置和人员资质、规范预防接种设施条件、规范疫苗和冷链管理、规范监测和不良反应处理、规范预防接种告知和宣传行为、规范预防接种记录和报告。
通知强调,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推销第二类疫苗,严禁将治疗性生物制品等非疫苗作为疫苗推荐使用,村医不得开展人用狂犬病疫苗等第二类疫苗接种业务。不允许接种单位张贴、播放或变相协助企业进行产品广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