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记者6月12日从鲁山县扶贫办了解到,该县近日出台了《鲁山县推行脱贫攻坚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提出通过抓队伍、强基础,抓管理、重实效,抓尽责、严奖惩,全力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点一线的脱贫攻坚网格管理体系。
该县脱贫攻坚管理网格以行政区域为基本单位,县级网格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划分为1个网格;乡(镇、街道)网格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划分为1个网格;行政村(社区)以村民组为单位,划分为1个网格;村民组以贫困户为单位设立网格节点。县级脱贫攻坚管理网格责任人由县级扶贫开发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乡(镇、街道)脱贫攻坚管理网格责任人由乡(镇、街道)扶贫开发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村(社区)设立脱贫攻坚管理员,担任村级脱贫攻坚管理网格责任人;村民组设立脱贫攻坚联络员,担任组脱贫攻坚管理网格责任人。
县扶贫办在县直各部门中调配人员充实配强各级扶贫队伍。乡级扶贫办按照4万口人以上的乡不少于7人、4万口人以下的乡不少于5人的要求配强充实;村级脱贫攻坚管理员由村计划生育管理员担任,并确保在原工资待遇基础上,增加工资待遇;组脱贫攻坚联络员由该组村、组干部或优秀党员、优秀产业带头人担任。目前,全县26个乡(镇、街道)、555个行政村(其中174个贫困村)、2397个村民组建立了脱贫攻坚网格体系。
该县确定县、乡各级各单位一把手为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实行县里抓调控、统筹规划,乡村为主体、具体实施,部门搞配合、全力支持,网格为主线、中轴支撑。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组成督导检查组,对脱贫攻坚网格化管理工作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对按要求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扶贫干部进行奖励,并优先提拔重用,对工作落后的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