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学清)非法集资给社会带来了哪些危害?6月7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及投资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历数非法集资带来的社会危害,并特别提醒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这名负责人说,非法集资活动涉案地域广,涉及行业多,参与集资群众多,危害极大。一是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非法集资有很强的欺骗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骗取群众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使受害者(多是中老年群体、离退休人员、经商者)损失惨重,极易引发群体事件,危害社会稳定。三是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非法集资活动往往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政府扶持的项目”“政府批准”等冠冕堂皇的旗号,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这名负责人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