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鹏飞)为营造安全和谐、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严肃高招考试纪律,省、市招办向我市所有高考考生及家长发出《致2016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提醒考生诚信应考。
招生部门提醒,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将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和其他帮助、提供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入刑。个别考生家长不要试图为孩子寻找“枪手”、购买作弊器材和试题答案。广大高校在校生和高二学生要抵制利益诱惑拒绝充当“枪手”。省招办、市招办还分别公布了高考期间替考、高科技作弊、团伙作弊、诈骗等行为的监督举报电话:0371-68101616、0375-4973111,电子邮箱:jiancha@ heao.gov.cn,发现违纪信息可立即举报。
市教育局要求,高考期间,对于未安排作为高考考点的普通高中,要正常上课。对于安排作为高考考点的普通高中,有条件的学校要统一组织高二年级学生集体活动;不具备集中活动条件的,应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采取在每天考试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对高二学生点名核查等方式,严防在校生参与替考。对教师也要参照高二学生的办法,加强监督监管,确保高考期间无一人参与非法助考等作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