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日专电 北京市2日发布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6年版)》,旨在构建“高精尖”文化创意产业体系。这是全国首个省级文化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目录》是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委宣传部在加强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为构建“高精尖”文化创意产业体系作出的一项重大创新发展举措。
在编制思路上,《目录》一方面坚持精细化管理,将禁止和限制新增管理措施具体到文化创意产业的各个业态和环节;另一方面有别于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负面清单模式,提出了未来拟重点鼓励发展的业态。
《目录》将文化创意产业各业态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三个类别。其中鼓励类为拟重点发展的业态,共44个,涵盖文化内容生产、传播渠道、生产服务等重点环节,还包括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类业态,创意密集的高端服务类业态,以及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公共文化类业态。限制类业态共58个,主要为文化批发零售类业态和部分文化制造类业态。禁止类业态共20个,主要为部分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文化制造类业态。
《目录》将部分劳动力密集的文化产品生产制作环节列入了禁止类,如动漫游戏的美术制作环节,这主要是为了引导文化企业将劳动密集环节外包到周边地区,推动转移疏解文化创意产业低端业态和环节。
在文化创意产业优惠政策方面,鼓励类业态将优先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禁止类业态不再享受优惠政策;限制类业态在《目录》规定的区域内和条件下不享受优惠政策,而在限定区域和限定条件外且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则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