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每位县级领导联系一个乡(镇)、一个贫困村、1-2户贫困户、一个困难企业、一个重点项目、一个信访疑难案件、城区一条街道。”日前,鲁山县委、县政府下发文件,建立县级领导“七个一”联系制度,在全县营造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真抓实做的干事创业氛围。
联系乡(镇)职责:指导联系乡(镇)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规矩、转作风、查尽责、见实效”专题教育等;督导联系乡(镇)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千分制考核目标,立足本地实际,厘清发展思路,明确工作中心,抓好脱贫攻坚、旅游提升、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谈话和监督检查。
联系贫困村职责:指导督促贫困村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找准贫困原因,摸清贫困底子;经常深入贫困村开展调研或现场办公,积极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落到实处;督促指导贫困村解决扶贫资金难题;督促指导贫困村建强村级党组织,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联系贫困户职责:与贫困户结“亲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帮助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找准脱贫门路,做到一户一本台账、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套帮扶措施;鼓励贫困户不等不靠,自立自强,实现脱贫致富。
联系困难企业职责:帮助企业完善发展思路和规划,助推企业转型创新发展;增强服务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协调解决生产经营问题,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努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联系重点项目职责:全程跟踪项目洽谈、落地、建设各个环节,做好指导服务,协调解决各种困难问题,促进项目尽早落地、开工建设、达产达效。
联系信访疑难案件职责:加强与信访人和信访案件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从根源查找原因,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
联系城区街道职责:督促职能部门、包街单位完善和维护道路、路灯、排水等公共设施,开展卫生治理、交通和经营秩序日常管理等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园林、文明县城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标准。
(胡晓 常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