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5月27日电 (记者桂娟)河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7日审议通过新修改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家庭获得一份“福利”——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住院护理假。据介绍,这一假期是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重要补充。
新《条例》明确,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
对于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后公众关心的婚假、产假等,新《条例》也做了颇具人文关怀的规定。在取消晚婚晚育者奖励假的同时,新《条例》调整完善了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明确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3日外,增加婚假18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7日。
为帮助家庭分担逐年上升的生育成本,新《条例》还设立了生育奖励假,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管是生育一孩、二孩,还是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第三孩,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日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1个月。
新《条例》明确,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