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为督促落实监管人员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今后将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督查力度。”5月23日上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说。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对象主要是督导检查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每季度对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抽查超市、农贸市场、批发配送企业、食杂店。
督导检查内容包括各级食药监部门对流通环节日常监管履职尽责情况;各项专项整治、突出问题治理、重大任务落实情况;对经营者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经营许可实施情况;“主食行动”开展情况;“风险隐患大排查”推进情况;节日食品市场整治情况;冷库及流通环节仓储场所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经营食品小商贩监督检查及登记备案情况;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对食用农产品检验情况等。
现场督导检查项目主要是经营资格、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经营人员、问题食品下架和封存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网络食品交易、食用农产品销售等。
每季度对县(市、区)开展一次督导检查,每次检查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