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学清)5月19日,记者从市制止“双违”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市政府日前对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高新区和新城区等五区政府(管委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明确整改时限、采取有效措施,限期对未落实市政府责成“双违”整治事项进行整改,并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跟踪督查。
自2015年10月份市制止“双违”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以来,市制止“双违”联席办积极完善制度,加强督导,对各区的工作情况及时通过短信、新闻媒体进行通报,各区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双违”及时予以强行拆除。截至本月初,全市共拆除违法建设68处,面积3.3万平方米,清理违法占地24.27亩,但全市制止“双违”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市政府责成事项落实不到位。
据统计,2015年10月以来,市政府共责成各区政府(管委会)查封、拆除“双违”事项81处(新华区4处,卫东区8处,湛河区60处,高新区5处,新城区4处),其中已落实13处(卫东区3处,湛河区7处,新城区3处),未落实68处(新华区4处,卫东区5处,湛河区53处,高新区5处,新城区1处)。
为推动我市制止“双违”工作深入开展,坚决打击各类“双违”行为,针对未落实的市政府责成事项,市政府对五区政府(管委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工作不力,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单位,按照《平顶山市制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约谈会上,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高新区和新城区等五区政府(管委会)的相关负责人当场表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限期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