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韩江法)5月12日,市创建指挥部发出通报,对有烟烧烤、夜间市容第三次检查问题突出的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新城区、高新区分别给予罚款处罚。
通报指出,进入夏季以来,夜间有烟烧烤问题突出,市民反映强烈。市创建办分别于4月19日和4月22日至23日组织了两次突击检查,对相关单位进行了经济处罚。之后,各区各部门立即行动,集中整治,夜市有烟烧烤得到一定遏制,夜间市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有烟烧烤呈现屡次整治屡次反弹的现象,形势依然严峻。5月10日晚,市创建办组织检查组对夜间有烟烧烤占道经营问题进行了第三次突击检查。
通报指出,检查共发现有烟烧烤问题167处,其中,新华区44处,卫东区75处,湛河区36处,新城区7处,高新区5处。占道经营问题479处,其中,新华区94处,卫东区234处,湛河区115处,新城区31处,高新区5处。
通报强调,根据《平顶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市创建指挥部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新华区罚款10.6万元、卫东区罚款19.6元、湛河区罚款7.2万元、新城区罚款2万元、高新区罚款1.1万元。罚款由市财政直接划拨。
通报希望各区、各有关部门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有效遏制有烟烧烤,想方设法整治夜间市容。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长期不间断监管,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全力做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干净卫生、清新洁净、环境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市创建指挥部将继续对有烟烧烤和夜间市容占道经营现象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