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孟鹤)三夏临近,市农机局5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定今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5239万元。
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式为“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即补贴对象可以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不在规定省域内),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同时,补贴对象可以和产销企业自主协商购机方式,购机时支付全价款或者差价款均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界定可与农业法衔接,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落实政策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
补贴农机具种类为87个,我市将在各县(市、区)补贴资金额度内对包括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水稻插秧机、玉米收获机、薯类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粮食烘干机、花生收获机等机具品目实行敞开补贴。
去年,我市共争取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840万元,补贴大中型拖拉机855台、玉米收获机械490台、谷物收获机械308台,农机购置补贴受益农户达442户,带动社会投入资金13677万元。
市农机局将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及机具质量等进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