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 通讯员乔晓燕)“说心里话,刚开始俺还不太相信你们,担心‘官官相护’,心想着不行的话俺还上访。但是通过参与‘阳光审查’,知道你们是在按程序认真办事,有你们解决问题俺放心,俺不再上访了。”5月10日上午,说起上个月新华区纪委信访室的接待,新华区辖区农民李某对新华区纪委的信任程度溢于言表。
据了解,今年4月底,信访人李某拿着举报材料来到新华区纪委信访室,实名反映一村干部涉嫌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财等突出问题。接到举报后,新华区纪委高度重视,他们在了解到信访人的基本情况后,认为李某符合协助信访问题审查工作的条件,该区信访室工作人员按照新华区《关于吸收信访人协助信访问题审查工作办法(试行)》,让该信访人协助本次信访问题的审查工作。
在信访人的配合下,审查组经过十余天的调查,查实被举报人严重违纪事实后,对被举报人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正在研究处理结果。这是新华区创新“2+2+2”工作法,吸收信访人协助信访问题的解决,进行“阳光”审查的一个案例。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群众在解决基层纪检监察信访问题中的积极作用,增强信访问题执纪审查工作的透明度,新华区创新举措,今年4月份,区纪委印发了《关于吸收信访人协助信访问题审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吸收信访人协助信访问题审查的适用范围、协助条件、产生办法、协助信访问题审查程序及信访人协助信访问题审查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新华区纪委还创新形成了一套“2+2+2”工作法,增强了审查透明度,收到了良好效果。
“2+2+2”工作法,即“两筛选”:筛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筛选协助信访问题审查的协助信访人的资格;“两签订”:获得协助信访问题审查资格的信访人签订《协助信访问题审查的权利和义务告知书》,签订《协助信访问题审查信访人承诺书》;“两沟通”:在纪律审查各阶段,将审查情况及时与信访人进行沟通、反馈,通过填写《信访问题沟通联系表》,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逐一审查、沟通、完善、解决,直到群众满意,信访问题审结到位后填写《信访问题审结沟通表》。
目前,新华区纪委利用“2+2+2”工作法已筛选协助信访人5人,签订《告知书》《承诺书》10份,先后办理村干部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等信访案件5起。
“通过这一制度机制,一方面起到了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群众从怀疑到信任、从误解到理解、从抵触到支持,最终停访息诉,实现多赢,另一方面增强了纪律审查的透明度,消除了纪律审查的神秘感,对部分信访问题的突破起到了关键作用,树立了开门执纪的新形象。”新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王金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