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7日,53岁的鲁山县仓头乡农民郭石滚来到石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办事大厅,领取了自己的赔偿金,然后拉住该中心主任郭晓辉的手连声道谢:“太感谢了,谢谢你们帮我打赢了这场‘官司’。”
据悉,2013年春季,郭石滚来到石龙区辖区内一家煤业公司从事井下维修工作,2014年7月5日,在井下运输川杆过风门时,被风门挤伤左脚,造成左足内骨折和开放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在伤情稳定后,郭石滚开始为赔偿金而奔走。由于该公司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相关保险,双方就工伤待遇问题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奔走数月无果后,郭石滚来到了石龙区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办事人员认真听取郭石滚的情况后,决定由樊浩森律师免费为其代办此事。经过多次协商,今年1月份该煤业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4.5万元,郭石滚表示同意了结。
今年以来,石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不断强化窗口建设,深化降槛扩面,让更多弱势群体得到法律援助。
普法宣传“有点子”。在普法宣传中,该区以法治宣传服务队为载体,将一些典型案例改编成戏曲、快板、小品等文艺节目,深入到基层演出,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建立“普法讲师团”师资库和课题库,根据工作需要深入基层开展法治讲座;编印《法律知识读本》免费向公众发放。同时,该区还积极开展“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诚信家庭”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普法教育与法治宣传实现了同步进行。
化解矛盾“找路子”。解决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任务,为此,石龙区司法行政部门经常组织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者及局机关、司法所工作人员,进社区、企业、学校和农村,深入开展“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同时,在各街道、行政村(社区)、企业依法依规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村民小组、小区、车间、班组成立调解小组,实现人民调解全覆盖。
关注民生“想法子”。“12348,有事找司法”已经成为石龙区许多人的口头禅。为体现法律援助“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精神,该区司法局建成了以12348法律援助热线为中心,以法院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148法律服务所为法律援助受理点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立起一支涵盖多个部门、近50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构筑了多层面、立体化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他们简化对老、弱、残、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办理程序,为经济困难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即刻申请、即刻援助”。今年以来,石龙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已免费帮助群众解决工伤赔偿、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侵权纠纷等案件近20起。 (张鸿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