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民峰)5月5日,市人才办传来消息,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决定开展第十一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即日起可以申报。
此次选拔的对象为: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含中央、省驻平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中,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各类人才。选拔条件除政治要求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4年(2012年1月1日以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等工作中业绩突出;2.在社科理论研究及应用上有创造性成果;3.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领域成绩卓著;4.在信息、金融、财经、外贸、统计、法律等领域作出优异成绩;5.在教育、教研、体育教练工作中成效显著;6.在医疗、防疫等卫生领域有重大技术创新;7.长期在农业生产和农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科技转化、技术推广服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8.在社会工作中,能够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解决社会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突出贡献;9.长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在管理措施和方法上有重大改革和创新;10.在生产建设一线专业技能水平高,有被社会公认的技术,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11.在农村种植、养殖、加工、经营等行业中技术冒尖、贡献突出(具体参评条件及报送程序可登录平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市人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一般不参选市拔尖人才,但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专业技术特别拔尖、业绩突出的,可参照上述规定列为推荐对象。正在主持国家、省级科技攻关项目,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申报材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按行政隶属关系上报。报送材料时间为6月15日至30日,咨询电话2666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