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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开始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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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开始评选

 

本报讯 (记者孙鹏飞)市教育局4月28日提供消息,为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今年我市继续在全市各普通中学评选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根据评选办法,此次评选的范围是全市普通中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三好学生评选标准为:思想道德品质好,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思想品德评定优秀;学习成绩好,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各门功课学习成绩良好;身心素质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卫生习惯良好,具有正确的审美意识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特长明显。优秀学生干部除应达到三好学生评选标准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是任职一年以上的班干部或团干部;能积极主动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老师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班级工作有创新,成绩显著,在师生中获得一致好评。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各校政教处组织实施,采取以班为单位,采用学生民主推荐、师生共同评议、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的民主评议程序。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市、区)教体局、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各学校应于5月17日前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上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对于违反评选规定、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者,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对责任人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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