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新华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税务人员向“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放增值税发票。当日是“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式运行的第一个工作日,5月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开始在国税部门领取增值税发票、接受纳税申报辅导、办理三方协议等工作。自今年3月份准备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到4月30日,新华区国税局完成了1871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数据确认、增值税发票升级、政策培训、税控器具发行、网络压力测试等工作。5月3日该办税服务厅共办理“营改增”涉税业务350户次,这标志着“营改增”试点工作在新华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本报记者 姜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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