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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5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地税国税完成纳税人移交
确保“营改增”顺利实施
 

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 通讯员唐遂强)4月28日上午,在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三方共同见证下,全市“营改增”改革试点纳税人税源确认及移交签字仪式在市国税局举行,三方负责人当场确认签字,全市地税系统12354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业税纳税人全部移交市国税局。

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4月1日,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召开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动员会,确保5月1日我市与全省同步实现税制转换。

为加快推进“营改增”工作,市国税局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责任状,明确岗责,拓展办税服务厅的承载能力,提前开展硬件、网络压力测试,统筹调配设备资源,做好金税三期系统升级和联调联试。同时,全市各县(市、区)财政、国税和地税部门积极对接。

据初步测算,“营改增”实施后,我市四大行业将比2015年减少税收支出4.45亿元,行业纳税人负担明显降低,可为地方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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