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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以“营改增”为名涨价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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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4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税部门表示
酒店以“营改增”为名涨价没道理

 

据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 (记者韩洁 王立彬)针对部分国际酒店“五一涨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5日表示,营改增后,酒店企业税负水平将会不同程度下降,以“营改增”为名涨价没有道理。

记者调查发现,5月1日起,多个国际酒店集团在华以营改增为由涨价,一些酒店以房价加上15%服务费作为收费基础,再加征6%增值税,即酒店基本房价外,消费者需额外支付6.9%税费。

“酒店业自己的涨价行为,扣到营改增头上没有道理。”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接受记者采访时,给酒店算了一笔账:原先酒店业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之后征收增值税税率为6%,从价内税折成价外税相当于5.66%。表面看税率略有上升,但相比原先营业税不能抵扣,增收增值税后酒店业的水电煤气、材料消耗、房租等都可以在税基中抵扣,总体测算酒店业全行业税负都是下降的。

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2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营改增后,酒店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即使没有任何进项税可以抵扣,税负最多也只比营业税制度下增加0.66个百分点。酒店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不动产购置和租赁、办公支出等都可以获得进项抵扣。只要把政策不折不扣落实,一般地,酒店企业税负水平将会出现不同程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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