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鹏飞)市招办4月25日提供消息,今年高招农村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开始,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根据省招办有关通知,高招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应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照顾条件申请”页面,申请“专项计划”资格。网上申请时间为4月25日9:00-29日17:00。地方专项计划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的农村;已参加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申请办法与国家专项计划申请办法相同。
另外,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考生应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
按照规定,户籍、学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在其本人所在中学张榜公示10个工作日,并同时在县(市、区)招办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省辖市招办和省招办复核通过的考生,均须在其招办网站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8月底。县、市及省三级招办接受举报和申诉,及时受理、查处、回复资格造假和考生信访申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