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4月25日,据市蓝天工程指挥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日市蓝天工程指挥部根据检查情况,决定对防扬尘污染措施落实不力的6家单位予以财政扣款处罚,共计扣款32.8万元。
3月28日至4月14日,市蓝天工程指挥部督查组采取日常巡查、暗查、定点蹲守等形式,对市区道路和建筑(道路)施工工地防扬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西环路、平安大道西段、许南路南段、新华路南段、神马大道东段等路段清扫保洁不到位;神马大道、光明路南段未按规定的时间节点、频次进行洒水抑尘作业;平棉集团拆迁工地(碧桂园项目)开挖土方作业中防扬尘措施不到位,万达广场渣土堆(料堆)未覆盖,施工作业时未采取防扬尘措施,五一路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工地建筑材料未密闭存放。
按照有关规定,市蓝天工程指挥部决定对卫东区政府予以财政扣款14万元,对高新区管委会予以财政扣款9.2万元,对湛河区政府予以财政扣款3.9万元,对新华区政府予以财政扣款3.4万元,对市交通运输局予以财政扣款1.2万元,对新城区管委会予以财政扣款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