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原副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原副主任龚清概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龚清概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龚清概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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