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鹏飞)市招办4月19日提供消息,省教育厅近日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我市鲁山县考生可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叶县考生可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全市农村考生可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今年国家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国家划定的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我市鲁山县为全省符合条件的38个县之一。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省教育厅明确我省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国家划定的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我市鲁山县、叶县符合条件。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严格按照教育部明确规定的条件执行。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我省农村学生,实施对象必须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的农村。
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学校、招生规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我省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学校为在本科一批招生的省属高校,招生规模不低于2016年本校本科一批招生总计划的3%,有关高校必须足额安排招生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之前;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之前。三个专项计划均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具体投档和录取等工作按照我省高招统一安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