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4月11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我市部分企业和个人近日获得“全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先进工作者”称号。
为表彰先进,不断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经过各级认真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研究决定,授予舞钢市石漫滩林场、平顶山世纪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50家企业“全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授予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家单位“全市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尹志安等80人“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