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
下一版4
 
双方决定建立中瑞创新战略伙伴关系
部分省市河南商会代表来平参观考察
打赢脱贫攻坚战 科学谋划“十三五”
产业联合 共同发展——中药源头 在行动落地项目启动仪式在平举行
“村淘”助推农村电商、产业融合发展
两部委发文 支持举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
商务部将从三方面推动农村电商发展
“舞钢板”将撑起世界最大 液晶玻璃基板生产基地
外销独干月季
我市银行业建立债权人委员会制度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4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部委发文 支持举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

 

据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 民政部、国家卫计委8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明确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各地民政、卫计部门将密切配合,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

通知指出,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政部门予以优先受理。符合设立条件的,自受理设立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对于无内设养老机构,但具有养老服务需求的医疗机构,民政部门应指导其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开展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在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方面,通知明确,卫计部门应将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等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优先予以审核审批。内设医疗机构为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护理站的养老机构,应向当地县级卫计部门申请设置和执业登记。卫计部门应当在受理设置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同意设置的批复。

根据通知,各地民政、卫计部门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设立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等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在办事服务窗口及政务网站公开。申办人拟举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两部门在接到申请后,按照首接责任制原则,及时根据各自职责办理审批。

 
3上一篇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传媒集团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