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沙星海)4月7日,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提醒,近期社保卡领取单位较多,领卡单位要带齐材料,按照领取流程,以便尽快领到卡。
有关人员提醒,市直参保单位领取社会保障卡需携带的材料包括: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领卡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用于拷贝《社会保障卡领取清单》等有关电子文件的U盘。
由于市直参保单位较多,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将以人工电话的形式通知各参保单位分批领取;接到通知的单位指定领卡人,持单位介绍信和领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办理领取手续,领取时当场清点卡的数量,每张社保卡将配备一本使用手册,领卡人需在《社保卡单位领取签收单》上签字确认;各单位已发放的社保卡人员领取签字清单需返回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进行卡管系统领取启用,启用后社保账户方能正常使用,未发放的社保卡需返回至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如社保卡人员采集信息和参保信息不一致导致社保卡无法启用,需进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据介绍,社会保障卡带有金融功能,金融账户需要激活后才能正常使用。激活业务请自行到卡属各银行各服务网点办理。市直灵活从业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建设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南角)领取。如需代领,代领人和被代领人须为直系亲属,两人身份证住址一致的,代领人须携带本人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人和被代领人身份证住址不一致,代领人须携带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未正常领取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在社会保障卡办理期间,原医保卡仍可正常使用。我市社会保障卡集中发放地点为: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市区建设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