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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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4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国税局提醒消费者:
冒名购车有风险 如遇纠纷生麻烦

 

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 通讯员钱启民)最近一段时间,经常有消费者反映到4S店购车时,店方表示如果想让车价更便宜些,必须以驾校或汽车租赁公司名义开具发票和缴税上牌,待上牌后再通过二手车交易过户回来。4月5日,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发布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冒名购车有风险,理性消费须谨慎。

据介绍,最近一段时间,这种冒名购车的行为多有发生。现在汽车市场竞争激烈,不少汽车品牌为了抢占市场先机,纷纷推出针对某个集团客户或某个行业的特殊优惠政策。普通消费者必须以他人名义购车方可享受优惠政策。而不少4S店为了争取客户,在客户议价时,主动提出以他人名义购车享受优惠,并在上牌后再通过二手车交易过户回自己名下,并保证这么做没有任何风险。那么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风险呢?

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工作人员称,这种做法,法律风险很大,不值得提倡。如果消费者以驾校或汽车租赁公司名义购车,并以其名义进行车辆登记,那么该车在法律上就属于驾校或汽车租赁公司的合法财产了。而你与驾校或汽车租赁公司之间所作购置机动车的约定,仅在你与驾校或汽车租赁公司之间具有法律效力,对外(如第三人)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驾校或汽车租赁公司与第三方有债权债务等法律纠纷时,司法部门或债权方可以对驾校或汽车租赁公司名下的财产(包括机动车)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因此,采取这种方式购买车辆时,一是应与其明确约定,同时保留购车的各类材料(如付款凭证);二是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担保,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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