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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4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舞钢市表彰“舞钢好人”“道德模范”

 

本报讯 (记者王岗)3月31日,舞钢市委召开宣传工作会议。李宗玉等19人(组)2015年度“舞钢好人”,毛春峰等12人(组)“舞钢市道德模范”受到表彰。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择善而从、见贤思齐,引领向上、向善、向美的社会新风尚,激发学好人、做好人的热情,舞钢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舞钢好人”评选活动,授予李宗玉、夏爱萍等19人(组)“舞钢好人”荣誉称号。

2015年,舞钢市开展了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对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时代楷模、道德标杆进行表彰,以弘扬社会正气,展示时代精神,传播正能量,授予毛春峰等12人(组)“舞钢市道德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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