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岗)3月31日,舞钢市委召开宣传工作会议。李宗玉等19人(组)2015年度“舞钢好人”,毛春峰等12人(组)“舞钢市道德模范”受到表彰。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择善而从、见贤思齐,引领向上、向善、向美的社会新风尚,激发学好人、做好人的热情,舞钢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舞钢好人”评选活动,授予李宗玉、夏爱萍等19人(组)“舞钢好人”荣誉称号。
2015年,舞钢市开展了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对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时代楷模、道德标杆进行表彰,以弘扬社会正气,展示时代精神,传播正能量,授予毛春峰等12人(组)“舞钢市道德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