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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四步”工作法 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纪挺法前 持续正风肃纪
注重成效 把执纪监督落到实处
创新监督机制 维护群众利益
聚焦主业 重点做好三个监督
深化纪挺法前 推进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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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4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化纪挺法前 推进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市财政局纪检组

驻市财政局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深化纪挺法前,强化执纪问责,有效促进了财政系统的党风政风建设。

一、深化纪挺法前

市委《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后,纪检组协助局党组第一时间把财经纪律和制度建起来、挺起来、严起来,落实了市委严守财经纪律的要求。驻局纪检组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配合局党组及时清理驻局纪检组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研究调整纪检组长的分工;局纪检组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和廉政勤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尽可能减少各类会议,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程序,监督检查“三公经费”支出和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较好地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了“三转”要求,突出主业主责,切实履行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二、督促优化行风

组织暗访组对县(市、区)部分财政所工作纪律进行暗访,暗访过程中发现工作人员有无故不在岗、无故早退、请假不履行手续等现象,对问题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严肃处理有关人员。组织做好财政局政风行风在线工作,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现场解答,对反映的情况调查处理。组织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加强全市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打下基础。

三、从严执纪问责

一是查处专项资金违法违纪案件。在去年的财政专项资金检查过程中,驻局纪检组协同市纪委集中力量,快查快结,严肃查处发生在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中存在的腐败问题,涉案人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二是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和上级转交的举报信件,组织专人开展调查,弄清真相,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三是查处涉农资金违法违纪问题。开展涉农资金大检查,成立问题线索核查组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落实。全面复查阶段对自查自纠中“零问题”“零上报”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检查,我们总结创新涉农资金监管方式,健全和完善监管制度,与项目主管部门加强沟通,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涉农资金监管工作。

我们要在市纪委的领导下,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奋发有为,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勇于创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不断开创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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