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建立能够反映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对供水、用水双方的调节作用,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本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近期召开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价格改革与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名额
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16人。其中消费者7人,市人大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1人,专家学者1人,经营者1人,其他利益相关方1人,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4人。
旁听人员10人。新闻媒体5人。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产生方式
消费者委托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委托市住建局推荐产生;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请市人大和市政协推荐产生;专家学者、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人员由我委聘请。
旁听人员、新闻媒体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三、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平顶山市区常住居民;
(二)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能够客观、真实地发表意见;
(三)有义务奉献精神,能按时全程参加相关会议,有时间保障;
(四)遵守听证会纪律;
(五)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必要的个人真实信息。
四、报名办法
消费者、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分别采取下列方式报名:
1.消费者请于2016年4月5日至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和身份证或居住证和身份证等)到市消费者协会(新城区市工商局办公楼1202、1206房间)报名。
联系人:李秋生
联系电话:2998315
2.旁听人员、新闻媒体记者请于2016年4月5日至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相关证件到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城区市行政综合楼341房间)报名。
联系人:左卫东
联系电话:2692083
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