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思远)3月30日上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庚倜带领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黄庚倜详细询问了两个行业调委会的人员组成、工作流程、经费保障情况,仔细查看了部分调解案件卷宗。
黄庚倜指出,人民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具有植根群众、灵活便捷、成本低、效率高等优势,做好了不仅可以避免矛盾纠纷进入行政、司法渠道,而且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和谐因素,防止矛盾激化升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快构建遍布城乡、覆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要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工作,注重从离退休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中发展人民调解员,注重邀请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要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对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作出的合法调解协议,人民法院要依法给予法律效力确认,维护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增强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拓展人民调解领域,主动深入到矛盾问题多的地方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尽可能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