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业主委员会运作是否规范、内部管理如何……这些都是业主委员会年度考核的内容。即日起,我市对全市业主委员会进行年度考核。
此次考核对象为截至2015年底全市已备案的49个业主委员会。由县(市)房管局、区建设局牵头,业主委员会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共同组成考核小组。
业委会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考核内容包括: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内部管理及作用发挥情况,督促业主依约缴纳物业服务费情况,自觉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及其所属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与监督情况。
考核小组将按照评分细则对业主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听取业主委员会的年度履职报告,根据检查与考核结果公布分值与排名。凡是不参加年度考核或未通过考核的业主委员会,将予以通报批评。对于考评结果不合格的业主委员会,将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责令其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且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业主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提前启动改选程序,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委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业主委员会组织涣散、工作不力,不履行职责的,其行为严重影响物业管理区域安定和社区稳定的;业主委员会有超越权限、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等行为,侵害多数业主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业主委员会由于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对物业管理区域安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业主委员会因管理不到位,人民网留言、市长热线、群众来电来访较多,经查实三次以上且处理不力的;不作为或消极作为的业主委员会,经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指导或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令改正收效甚微的。